摘要:就我國來看,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地方往往也存在電網建設薄弱、電力無法就地消納等問題,西部戈壁、荒漠集中的青海、新疆等地如此,而海南作為一個電網系統(tǒng)相對封閉運行的海島,這個問題就更加突出。
今年省市“兩會”期間,位于我國南部邊陲的海南島吸引了國內光伏企業(yè)的目光,卻并非因為隆冬時節(jié)里那椰林樹影、水清沙白的熱帶風情,而是來自致公黨海南省委關于將海南打造成“光伏島”的提議。時值全國光伏行業(yè)哀鴻遍野之際,此言一出猶如南疆的暖風輕拂,不由得令國內一眾光伏企業(yè)心旌搖曳、浮想聯翩。
筆者還清楚記得,前兩年海南也曾熱火朝天地打造“國際旅游島”,但三亞等地的宰客風波令其成為海內外游客聞之色變的“宰客島”。時至今日,海南的軟硬件建設與其曾對外標榜的“中國馬爾代夫”依然相去甚遠,所謂“國際旅游島”更是淪為笑柄。殷堅未遠,海南這回又要搖身一變?yōu)楣夥鼧I(yè)的“新大陸”,筆者還要提醒那些喜出望外的光伏企業(yè),警惕遍地陽光背后“請君入甕”的把戲。
天真的“到處陽光到處電”
不得不說,致公黨海南省委的《建議》的確“看起來很美”。去過海南的人對于當地常年的艷陽天都曾“羨慕嫉妒恨”,這個島嶼也的確擁有豐富的太陽能資源;至于光伏發(fā)電高度的清潔性,對當地環(huán)境保護有利、化解能源瓶頸制約等等理由,也不無道理。但《建議》中稱凡是能安裝太陽能電池的地方就能實現“到處陽光到處電”的目標,海南全面打造光伏島的時機已成熟。盡管筆者不知道這個《建議》的提案人是否為光伏從業(yè)者,但“到處陽光到處電”的提法真的是“很傻很天真”。
就我國來看,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地方往往也存在電網建設薄弱、電力無法就地消納等問題,西部戈壁、荒漠集中的青海、新疆等地如此,而海南作為一個電網系統(tǒng)相對封閉運行的海島,這個問題就更加突出。
同屬南方電網的經營區(qū)域,但海南的電網建設與海峽對面的廣東不可同日而語,直到2009年才通過3根海纜實現與大陸電網的聯網,終結近百年的電力孤島歷史;到2012年才基本實現戶戶通電的目標。盡管如此,目前海南的電網架構基本以滿足島內居民和部分廠企自用為主,部分電力缺口還需大陸通過海纜輸往島內。與西北、西南地區(qū)長期以來“西電東送”的定位不同,海南基本上還屬于單純的受電地區(qū);即便勉強實現與大陸的聯網運行,還不存在向島外大規(guī)模輸配電的能力。
從經濟發(fā)展狀況來看,截至2011年,海南全省的GDP剛剛超過2500億元,僅高于西藏、寧夏和青海,在全國的排名尚處于倒數行列。島內大部分地區(qū)的支柱產業(yè)還停留在農漁業(yè),三亞、?诘瘸鞘袆t主要依賴旅游業(yè)和房地產開發(fā),工業(yè)經濟基礎薄弱,用電量常年在全國各省市中墊底。很難想象,如果海南全島光伏電站遍地開花,當地打算如何實現這些電力的并網和消納?如果當地消納不了,又該如何輸出島外?“光伏島”會否成為不折不扣的“窩電島”?
制約海南光伏產業(yè)發(fā)展的另一個軟肋還在于上網電價。無論在中國還是全球,光伏發(fā)電短期內尚無法實現平價上網;而在上個月發(fā)布的光伏新政中,國務院又首次明確了光伏電站可分區(qū)域確定上網標桿電價。對于光伏組件企業(yè)和電站運營商而言,從降低風險和收益最大化考慮,當然會首選經濟發(fā)達、用電量大、并網容易、對于較高電價具備承受能力的地區(qū);無論從哪一方面衡量,海南都不是投建光伏電站的天堂。
光伏島:現代版的“請君入甕”?
或許作為提案人的致公黨海南省委也覺得海南的現狀與打造“光伏島”尚有差距,但《建議》認為首要原因是當地政府“認識不足、扶持不夠”,為此大聲疾呼“政府應為光伏產業(yè)的發(fā)展提供人力、物力、財力等政策上的支持”。
多么熟悉的語調,似曾相識的場景!在那些中國光伏最瘋狂的年代,地方政府不僅提供廉價貸款、廉價土地和電力,還幫助企業(yè)招工,建設基礎設施,甚至還有地方贈送當地房產給光伏投資者……一句話,政府出錢出地出人,企業(yè)只管上項目。在內地已經被揭批得體無完膚的這套光伏發(fā)展體制,竟然還被海南奉為打造“光伏島”的不二法門!如果還有對于此種套路怦然心動、打算向“光伏島”投懷送抱的企業(yè),不妨看看眼下的尚德、賽維,再三思而后行。
日本、韓國等鄰國也都曾舉政府之力扶持某個產業(yè),卻很少陷入如今中國光伏業(yè)遭遇的困境。它們的經驗是,更多出臺普適性鼓勵行業(yè)發(fā)展的政策,而非由地方政府支持本地企業(yè),并且重視產業(yè)政策不妨礙經濟規(guī)律發(fā)揮作用。無論是資金支持還是人才培育,核心是為企業(yè)提供相對穩(wěn)定的市場,而不是大包大攬、拔苗助長?杀氖,從江西的“光伏大躍進”到工信部的“光伏下鄉(xiāng)”,再到如今的海南“光伏島”,都是清一色拍腦袋決策、想當然行事,仍然試圖用行政意志來代替經濟規(guī)律左右行業(yè)發(fā)展。
目前在海南實現大手筆投資的,首推李河君的漢能控股。按照2012年漢能和海南省政府的協(xié)議,5年內將投資500億元,建設漢能的光伏產業(yè)集團總部基地、2GW產業(yè)集團、研發(fā)中心,以及新能源學院、低碳旅游地產等關聯產業(yè),據稱在2014年有望打造為“銷售收入600億元、市值超3000億元”的上市企業(yè)。若是果真如此,光是這個2GW的項目就足夠海南消受好一陣了。其他企業(yè)嘛,建議就不要再過去給“光伏島”貼金放衛(wèi)星了。
其實,正如筆者在此前文章里曾經指出的,西部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的政績,往往罔顧自身條件或能力,不惜上演“請君入甕”的把戲,游說光伏企業(yè)前來投資電站項目。一旦項目落地,許諾的種種優(yōu)惠卻常常難以兌現,后期配套工作也跟不上,最后留下企業(yè)無奈“站崗”。青海、新疆等地大批光伏電站常年“曬太陽”的尷尬,難保就不會在海南重演。以昔年“國際旅游島”宰客的狠辣手段,安知今后的“光伏島”就不會也是一個“坑